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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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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浙江省劳教戒毒工作座谈会纪要
2009-09-04 22:07:36 来自:浙江省劳教局 作者:办公室 阅读量:1

  赵光君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劳教系统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他指出,近年来,浙江省劳教系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认真履行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高,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劳教系统前列,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劳教局党委班子是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班子。劳教系统全体民警忠于职守、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劳教、戒毒事业科学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

  赵光君厅长指出,经过浙江省劳教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浙江省劳教机关较好地实现了由承担单一劳动教养职能向履行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双重职能”的转变。目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人数已占收容收治总人数的70%,并继续呈不断上升之势,劳教系统已经成为浙江省强制隔离戒毒的主战场。要求浙江省各级劳教机关针对收容收治的新情况,着力推动工作重点由劳动教养向强制隔离戒毒转移。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使各项工作在新的机制下有效运行,真正实现革命性地变革。要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要求,正确把握戒毒人员“受害者、特殊违法者、特殊病人”的三重属性,着力推动管理模式转型,做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劳教人员建制、区域、活动、制度、处遇“五分开”,实现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专业品质。要准确预测今后戒毒人员数量的增长趋势,科学规划“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劳教戒毒场所的基本建设,合理调整场所布局,明确各个场所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推进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分类管理和科学管理。

  赵光君厅长强调,大力推进劳教、戒毒事业创新发展,关键在队伍。在劳教、戒毒工作重点转移、执法理念转变、工作机制转轨、管理模式转型的新形势下,各级劳教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民警的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警队伍。要坚持从严治警、素质强警,把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强制隔离戒毒的执法性质、专业要求和流程模式来培养民警队伍,从执法理念、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方面来解决队伍建设与转型发展相适应的问题。

  赵光君厅长要求,浙江省劳教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学习贯彻全国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健全落实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追究“四项机制”,为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的有效履行,营造安全稳定的场所秩序。

  吉永根局长在报告中回顾了《禁毒法》赋予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新职能后,浙江省劳教系统依法履行戒毒新职能,加强实践探索,推动转型发展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他指出,自从2008年6月《禁毒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劳教系统承担起了强制隔离戒毒新职能,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戒毒工作运行体系,不断扩大了收治总量,使劳教系统成为浙江省强制隔离戒毒的主战场,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特别是在依法履行戒毒新职能,拓展服务大局新领域;适应形势变化,着力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运行机制;坚决履行“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突出教育矫治的主导地位,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职业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劳教和戒毒工作,吉永根局长强调,浙江省劳教系统要认清面临的形势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转型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固本强基”要求,着力实现安全发展、转型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在强化劳教工作职能的同时,着力把工作心转移到强制隔离戒毒上来,拓展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巩固劳教机关的职能地位,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正视困难,把握机遇,开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局面,重点解决理念转换、工作机制、创新戒毒模式、布局调整、警力不足、戒毒矫治能力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定发展信心,进一步加强劳教工作。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发挥劳教制度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刻认识当前场所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坚决防止”目标和部局、省厅的要求,扎实做好上海世博会、广东亚运会期间的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实现全年“六无”工作目标。要创新执法手段,强化证据意识,严格工作标准,严密执法程序,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突出中心任务,彰显劳教工作教育挽救的核心价值。进一步加大“5+1+1”模式推进力度,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设施投入,建立和完善劳教人员数据库,对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估,开展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回访调查,探索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机制。要立足劳教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非理性诉求的信访案件,要因案施策,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大力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和安防系统建设,完善总体规划,争取建设资金,抓紧启动实施,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继续探索三种管理模式,抓好重要执法事项,规范法律援助,开展劳教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落实惩防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主线,完善廉情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玉海就贯彻落实赵光君厅长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进一步确保当前场所安全稳定,抓好“三大”活动、“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做好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等重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浙江省各单位务必提高做好当前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继续倡导“用心工作、注重细节”的工作理念,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浙江省在持续4年11个月场所安全稳定的良好基础上实现全年“六无”的工作目标。在执法大培训中,要着重突出各类岗位所需技能和知识的不同,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培训,既要抓培训的课时量,更要抓培训的质量和成效,使参训的民警通过培训真正在思想上有所收获,在能力上有所提高。在组织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要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岗位民警的区别,进一步细化方案,严格措施,分解责任,创新练兵形式,丰富练兵内容,突出真抓实练,强调应训必训。11月份,省局还将组建2个劳教工作人民警察方队,参加浙江省的监狱劳教系统阅警式,展示浙江省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风采。要把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大”活动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评选活动与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相结合,着重在执法领域通过设置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大力选树培育所内先进典型等形式,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局将根据各所的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在全系统选择设置100个“党员执法示范岗”,以此来带动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推进力度,围绕戒毒工作和队伍建设这两个重点,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主题活动,注重发现、挖掘、提升工作中亮点和创新,加以重点的正面宣传和报道。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就赵光君厅长重要讲话、局党委工作报告和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型 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交流。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葛炳瑶,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马时明,省司法厅相关处室领导应邀出席会议。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司法局分管局领导、劳教处处长;浙江省各劳教所正职领导、分管管教副所长、政治处主任、办公室主任;省劳动教养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退休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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