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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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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安徽省禁毒委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2009-08-06 08:48:15 来自:禁毒人民战争 作者: 阅读量:1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日前,安徽省禁毒委在合肥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主任徐立全,副省长、省禁毒委副主任唐承沛,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禁毒委副主任宓建毅,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省禁毒委副主任、省禁毒办主任陈小平出席会议,省禁毒委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我省2008年我省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我省禁毒工作形势,省司法厅介绍了南湖戒毒康复中心建设及开展收戒工作情况。徐立全书记、陈小平副厅长发表重要讲话,对今后全省禁毒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一、以遏制毒品来源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力度。一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多警种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各地公安机关尤其是阜阳、蚌埠、淮南、合肥等市,要以“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端毒窝、断通道、缴毒资”为目标,经营一批大要案,打掉一批贩毒团伙和网络。要克服重大案、轻打零思想,通过打击零星贩毒活动,摧毁贩毒网络,扩大战果。对省厅确定的目标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攻坚。要调动各警种的积极性,形成多警种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立争全省破案数、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数再上新台阶。二是严厉打击外流贩毒活动。针对我省外流贩毒突出问题,今年把打击整治外流贩毒作为重点工作。尤其是阜阳、六安、淮南、亳州、宿州、滁州等外流贩毒活动严重的地区,要强化基础调研工作,摸清本地外流贩毒嫌疑人员的底数、去向、活动的规律特点,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流出、流入地情报信息互通交流制度,严厉打击外流贩毒犯罪,遏制外流贩毒活动猖獗的势头。三是重点抓好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专项整治。娱乐场所的吸贩毒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滋生和蔓延毒品消费的温床。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其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联合工商、文化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管理,依法查处涉毒场所。四是牢固树立情报导侦理念,对毒品犯罪进行精确打击。要大力开发和运用人力情报,加强缉毒秘密力量建设,在物建尖子特情、外流贩毒重点地区特情上有新突破。要强化阵地控制,特别是对重点部位、行业、场所要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充分运用省厅情报信息管理系统、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等各种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为缉毒侦查工作提供服务。

  二、加大禁吸戒毒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一是推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提高收戒率。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成瘾人员开展收治、收戒行动。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体系建设,解决社区戒毒经费困难和专门人员缺乏等问题,充分发挥南湖戒毒康复中心的作用,着力提高对吸毒人员的“收戒率”。二是要加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收治量和维持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推动全省管控系统拓展应用工作。要充分依托吸毒人员数据库这一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实战效能。要大力开展动态管控系统拓展应用工作,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目前,省公安厅应用平台已建好,尚未开展拓展应用的宿州、滁州、铜陵、池州4个市只须与旅馆业联网即可开展相关工作,年内,要全部开展拓展应用工作。

  三、以《禁毒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努力提高全民参与禁毒意识。一是抓好禁毒宣传月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把“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今年“6.26”期间,省禁毒办组织禁毒宣讲团开展了全省禁毒巡回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扩大对中小学生教育的覆盖面。继续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为抓手,强化校内课堂渗透教学,拓展校外禁毒宣传社会实践,推进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三是抓好毒毒宣传教育“六进”工作。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及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宣传《禁毒法》为契机,大力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场所、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不断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四是大力推动“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把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禁毒工作,积极推动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四、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网络化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一是切实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动态监控。要明确药监、安监、卫生、工商等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联合执法检查。今年,全省将启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充分运用该系统,实施网上动态管理。二是要加强对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企业的监管。要积极协助卫生、药监部门强化对生产、经销、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企业和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流入非法渠道,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禁毒工作领导和保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对毒品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格局。依法加强禁毒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建设,推动禁毒工作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靠前抓。二是进一步依法加强禁毒机构和经费保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加强禁毒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建设,县一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禁毒委员会,县级禁毒办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以强化对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毒情严重的县,要在县公安局成立禁毒大队;毒情较轻的县也要成立禁毒中队,确定专人负责禁毒工作。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和考评评估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推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禁毒工作责任制的严格落实。各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为着力点,加强禁毒工作,落实禁毒责任。对禁毒工作不力,造成当地毒情蔓延泛滥、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及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结合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依法调整、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禁毒职责,进一步强化内部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把禁毒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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