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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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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高官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2007-07-08 07:07:00 来自:经济日报 许跃芝 王学军 作者: 阅读量:1

    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高官会议今天在北京开幕,来自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代表及专家出席会议。

    为期3天的高官会议将针对本地区替代发展缺乏资金,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问题日趋严重,毒品与其他跨国犯罪活动关系日益紧密等新的毒品形势,讨论和修改有关行动计划和合作文件。

    为消除境外毒源,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累计投资5亿多元人民币支持缅甸、老挝开展大规模的罂粟替代发展工作,替代面积达60多万亩。在相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占世界总量的份额已从1998年的66%下降到2006年的12%。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国合作破获多起跨国毒品大案,有力遏制了本地区跨国毒品犯罪。从2006年起,我国和缅甸共同对缅北传统罂粟种植区开展了联合卫星遥感监测,对当地罂粟禁种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为巩固禁种成果,2006年我国还向缅北禁种罂粟后缺粮地区提供了1万吨大米援助。另外,从2002年到2006年,我国为缅甸、老挝培训禁毒执法官员305人。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说,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本地区国家应坚定信心,进一步密切伙伴关系,争取早日消除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危害,同时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新型毒品问题。

    1993年10月,为在“金三角”地区及周边国家之间开展更加有效的禁毒国际合作,中国、缅甸、泰国、老挝和联合国禁毒署(后改组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共同签署了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1995年5月,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了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接纳柬埔寨和越南为签约国,确定以联合国援助禁毒合作项目的形式开展区域合作,六国七方禁毒合作机制正式形成。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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