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吸毒人员存在复吸率高、管控难、戒断巩固难、融入社会难等问题。而基层组织因其贴近性,能够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因此被纳为整个戒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2年11月,全省已累计责令社区戒毒5781人、社区康复1967人。 根据《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执行不严、吸毒问题严重的地区给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