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毒品问题死灰复燃以来,我国的戒毒工作已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以往的戒毒措施主要以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为主,复吸率居高不下。根据官方报告:戒毒人员出所后一个月内复吸率达51.6%,一年内复吸率达88.2%。《禁毒法》和《禁毒条例》的实施,将戒毒康复纳入戒毒体系,弥补了以前戒毒制度的缺陷,完善了戒毒工作体系,使禁戒毒工作更具科学性和人本性。
戒毒康复场所是立足于根治复吸率高这一世界难题而产生的新事物,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党委政府领导、政府开办、司法行政部门承办的新生事业,是构建国家禁毒体系、完善戒毒模式、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重大举措。戒毒康复模式主要是通过自愿戒毒康复人员的契约管理和自我约束,结合心理疏导、技术培养、体能训练等措施,实现吸毒人员毒品认知、良知回归、掌握技能、身体康复的目的,从心理和生理两方面达到彻底摆脱毒瘾的水平,是一条戒除毒瘾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