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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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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要闻
国际麻管局致函国家禁毒委员会高度评价中方所做贡献
2016-05-27 16:08:32 来自:中国禁毒网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近日,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专门致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刘跃进,感谢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向其通报中国的新精神活性物质(NPS)管制情况和有关案件,高度赞赏中方在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为解决这一国际禁毒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所做的努力。

  感谢函中称,应对全球范围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前体问题,必须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分享行动信息。国际麻管局高度赞赏中方在新精神活性物质国内列管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将中方出台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向有关国家通报,以促进参与国之间的行动合作。

  感谢函中还表示,国际麻管局非常感谢中方在国际麻管局倡导的防止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未列管前体流入毒品市场的棱柱行动、聚合行动及ION项目等多边合作渠道中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国际麻管局期待继续与中方在国际行动方面开展禁毒合作。

  新闻链接

  中国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有关情况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据联合国毒罪办发布的《2015年世界毒品报告》,全球已检测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九大类共541种,超过国际禁毒公约管制物质数量244种。

  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在全球迅速蔓延,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预测该类物质将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大多尚未列入国际管制目录,其在法律上的非管制性、种类上的多样性和快速更新性给列管、执法等管制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其管制已成为国际禁毒领域公认的一大难题。

  中国禁毒部门对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及早关注、高度重视,在推动列管、执法打击、国际合作等方面均开展了大量工作。立法列管方面,除较早管制的氯胺酮外,中国禁毒部门积极回应国际关切,主动、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领先于联合国列管,且列管时尚未在国内形成滥用。执法打击方面,公安部指挥、协调有关省市并与20余个国家开展执法合作,成功破获“张正波案件等一批有国际影响的制贩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禁毒部门积极协助多个国家执法部门开展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国际核查,2012年以来,公安部禁毒局共协助相关国家核查并反馈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线索近百件。

  为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防止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进出口,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2015年10月1日,中国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深入分析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并反复论证,兼顾国内和国际需要,综合当前和长远因素,正式施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共计十条,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等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的机制、标准、数量、品种、程序、时效等做了详细规定,附表中共计增列了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增列数量和品种均有重大突破。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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