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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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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六种毒品零容忍 港府拟将“毒驾”刑事化
2010-08-04 16:32:01 来自:侨报 作者:网络 阅读量:1

  据中通社、香港《成报》报道,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19日公布打击吸食毒品后驾驶的建议,会以“零容忍”方式管制海洛因、氯胺酮(K仔)、冰、大麻、可卡因及摇头丸6种常被滥用的毒品,无论司机驾驶能力有否受影响,或有否涉及交通意外,若体内含该等药物,均属违法,最高可判囚3年,若同时涉嫌危险驾驶,刑罚会再增加一半,即最高可判监4年半。

  警方数字称,今年首6个月有37名司机涉及药驾被捕,其中33名司机涉及吸食“K仔”。至于司机受该6种毒品以外的其他药物影响驾驶,亦属违法,政府会优化现有法例。郑汝桦指出,头6个月共有37 宗涉及药后驾驶案件,较去年的11 宗大幅上升,其中33 宗是吸食氯胺酮。她指出,即吸毒后驾驶会危害道路安全,定会大力打击。

  当局建议授权警方,在合理怀疑下或发生交通意外后,要求司机到警署进行反应测试;包括检查司机瞳孔的反应、评估司机判断时间的能力、要求司机走直线及单脚站立等。若司机拒绝测试会被拘捕。如果司机未能通过初步测试,须提供血液及尿液样本作化验。警方亦有权扣留有关司机的驾驶执照24小时。有关建议会在暑假咨询公众,预计下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审议。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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