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将赋权警方,对可疑司机进行反应测试,若不通过,警方有权要求司机提供体液检验,期间警方会扣查司机驾驶执照24小时,倘司机被证实曾吸毒,最高可被判监3年及罚款2.5万港元,倘同时涉及危险驾驶更会被加刑50%。特区政府的这一计划将在稍后展开公众咨询,之后制订法例,预计下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审议。
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19日表示,特区政府以“零容忍”方式严厉打击“毒驾”行为,是要给社会一个清楚的信息,吸毒后驾驶会危害道路安全。
今年上半年香港涉及“毒驾”的事件达37宗,较2009年全年的11宗大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