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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加拿大有案底移民须申请“犯罪复核” 醉驾属重罪
2018-07-16 10:36:37 来自:中国新闻网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据加拿大《加中时报》报道,根据英王制诰的Bill C-46法案,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表示,可能影响到非加拿大公民被剥夺身份和驱逐出境的犯罪类型﹐提醒有犯罪纪录移民申请人务必递交“犯罪复核”(criminal rehabilitation)申请。醉酒驾驶便是重罪,被定罪者要离开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政府颁布的,旨在更严厉打击醉酒驾驶等犯罪行为的新修订的Bill-C46法案﹐对包括移民、留学生以及持工作签证的海外劳工等非加拿大公民产生巨大影响。联邦移民部表示﹐根据加拿大移民法案﹐非加拿大公民如果有犯罪纪录﹐只要判定为“因犯罪不许可”(criminally inadmissible)﹐那么不被允许进入加拿大。
  
  移民部罗列了以下常见犯罪类型被归入“因犯罪不许可”:
  
  ·偷盗(theft);  
  ·攻击他人(assault);  
  ·过失杀人(manslaughter);  
  ·危险驾驶(dangerous driving);  
  ·醉酒驾驶(driving whil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drugs or alcohol);  
  ·拥有或走私毒品或禁止物品(possession of or trafficking in drugs or controlled substances)
  
  移民部还指出,认定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归为“犯罪上不许可”,不管当事人犯罪程度大小,加拿大法律认同国外法律对犯罪的判决,全部犯罪类型可浏览加拿大犯罪条例和控制药物条例。
  
  移民部还表示,如果有犯罪纪录的当事人能够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可免除“因犯罪不许可”,允许进入或继续留在加拿大:
  
  1.使签证官相信不需要申请“犯罪复核”(criminal rehabilitation),即证明你的犯罪影响已经过期(服刑期满后最少5年),自然被视作符合“犯罪复核”条件;  
  2.当事人已申请“犯罪复核”并获得通过;  
  3.有关政府法律部门取消了当事人的犯罪纪录状态。
  
  联邦移民部还指出,Bill C-46法案已获得英王制诰成为法例,将于2018年12月正式实施。届时,持移民身份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无论是在加国境内还是境外,一旦认定醉酒驾驶罪名成立,将被归结为“犯罪上不许可”,很可能失去移民身分,在加境内的将被驱逐出境。当然,根据移民法案,一些当事人有机会向移民部上诉部门上诉,或要求联邦法院司法复核。
  
  而国际留学生、海外劳工、外国游客等持临时签证的海外人士,如果在加境内被判定为醉酒驾驶罪,同样被归为“因犯罪不许可”,面临被驱逐出境可能。如果上述海外人士有醉酒驾驶罪犯罪纪录,在申请进入加拿大时,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必须同时递交“犯罪复核”申请。
  
  联邦移民部发言人Shannon Ker还提醒那些有犯罪历史纪录、申请“快速信道”移民项目的申请人,虽然犯罪纪录不会影响到递交移民申请成功进入“快速通道”移民候选人,但是在以后一旦被抽中获得移民申请机会,必须公开其犯罪纪录信息,并提供“犯罪复核”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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