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温州、绍兴、台州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56号)和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推进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07〕252号)及《关于下发<浙江省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08〕129号)要求,经现场考察和省级工作组讨论,同意宁波戒毒研究中心等9家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设服药点(名单附后)。
请各市级工作组、新设服药点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和我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服药点的人员、房屋、药品和设备等筹备工作,并加强合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健全机制,切实做好服药点的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
附件: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点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点名单
宁波戒毒研究中心美沙酮治疗门诊象山县爱心医院服药点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美沙酮治疗门诊上虞市皮肤病防治院服药点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美沙酮治疗门诊嵊州市精神病防治院服药点
临海市美沙酮治疗门诊仙居县人民医院服药点
瑞安市美沙酮治疗门诊塘下卫生院(塘下镇)服药点
瑞安市美沙酮治疗门诊莘塍镇中心卫生院服药点
永嘉县美沙酮治疗门诊县妇保院(上塘镇)服药点
永嘉县美沙酮治疗门诊县第二医院(岩头镇)服药点
平阳县美沙酮治疗门诊昆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