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延期一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也可以经本人或家属同意转为自愿戒毒康复。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自2009年9月5起试行。